“「墨潤う妙筆」きららまる”的版本间的差异

来自梅露可物语中文Wiki
跳转至: 导航搜索
 
第20行: 第20行:
  
 
性格如猫一般随性,没兴致的话可能会拒绝委托。但是,如果是身为家主的武士的委托,会爽快地接受。平常都是在画画。
 
性格如猫一般随性,没兴致的话可能会拒绝委托。但是,如果是身为家主的武士的委托,会爽快地接受。平常都是在画画。
 +
  
 
「嘿,写完了!」
 
「嘿,写完了!」

2019年7月17日 (三) 15:28的最新版本

19737149@2x.png
本条目部分采用了国服翻译
国服翻译可能会出现部分比较惨烈的翻译现场,欢迎正在阅读这个条目的您协助编辑本条目
「墨潤う妙筆」きららまる
角色名 「墨潤う妙筆」きららまる
译名 「墨润的妙笔」云母丸
稀有度 ★★★★
武器 弓矢 出身 和の国
属性 职业 书法家
性别 性格 随性
年龄 14岁 兴趣 达摩,猫
别名 -

背景介绍

寄住在某武士住宅的少年书法家。私下传闻他拥有不可思议的力量,有很多人前来委托他帮忙。

性格如猫一般随性,没兴致的话可能会拒绝委托。但是,如果是身为家主的武士的委托,会爽快地接受。平常都是在画画。


「嘿,写完了!」

角色属性

属性

满觉HP 7176 移动速度 60
满觉ATK 12426 攻击间隔 2.46
体数 1 攻击距离 140
段数 2 韧性 46
成长 晩成
DPS 5051 总DPS 5051

补正

火补正 150%
水补正 100%
风补正 67%
光补正 100%
暗补正 100%

人物剧情

人物剧情
[展开/收起]
云母丸:啊,你好,优桑!
    我是闪闪丸。
    今后还请多多指教了。

优:我才是请多多指教。
  谢谢你愿意成为我们的同伴。

云母丸:不不,这也是家主殿下的委托。

优:家主殿下?

云母丸:前些日子,你有邀请一位武士做同伴,
    但是被拒绝了吧?

优:啊、啊啊,是有那么回事……
  莫非那个人就是你所说的家主殿下?

云母丸:正是。
    是个老好人,在拒绝了邀请后,
    一直耿耿于怀。

云母丸:于是,
    就让在家里闲散地画画的我,
    来代替自己帮忙了。

优:原来是这样啊。
  感觉有些对不起你们啊,
  让你们这么费心……

云母丸:呵呵呵,请别在意。
    感觉最近会有麻烦的委托,
    这样一来正好能拒绝了。

优:委托?

云母丸:是的。
    其实我是在无处可去的时候,
    被家主殿下捡回来的人。

云母丸:然后就一直寄宿在家主殿下的宅邸中,
    一点不工作光吃闲饭,
    怎么说也有些让人于心不忍。

云母丸:所以在接受商谈烦恼,
    需要帮忙的委托,
    像这样挣着一些小钱。

优:哦,有这么一回事啊。
  那个委托和文字有关系吗?
  像是代笔什么的……

优:闪闪丸是,那个,书、书法家……?

云母丸:是的。

优:我听说过你是那个书法家,
  那是指的字写得好的人吧?

云母丸:啊哈哈,
    虽然不只是那样,但是并没有说错哟。

云母丸:不,嗯嗯,但是……
    追根刨底的话,
    说不定正如优桑所说的那样呢。

优:虽然那个说法,有些不够恰当……

云母丸:字写得好,也就是说足够作为语言的容器。

云母丸:书法家所追求的最终目标,
    说不定是
    如何写出语言的力量和文字的力量。

优:我好像明白了,又好像不明白……

云母丸:也就是说语言与文字有着互相关联的力量。

优:原、原来如此……?
  抱歉,我不是很明白。

云母丸:啊哈哈,没关系哟。
    家主殿下因为完全不懂,
    最终甚至会睡过去呢。

云母丸:于是,刚才是说的委托的事情吧。
    当然,也会有代笔的委托。
    毕竟情书还是字漂亮会给对方留下好印象呢。

优:诶,那之后要是露馅了要怎么办?

云母丸:诶嘿嘿,那就不是我的责任了。

优:务、务实主义!

优:嗯?
  也会有代笔的委托,就是说
  还有其他的委托吗?

云母丸:有啊,各种各样的。

优:哦,那是……

云母丸:啊,非常抱歉。

云母丸:家主大人吩咐过我,
    见到优桑后要跟他报告的。
    可以先让我报告一下吗?

优:啊啊,是这样啊。
  那么借助信鸽……

云母丸:啊,那不用担心。
    只要有墨和笔……这样就行了!

优:呜哇!?

优:纸、纸飞走了……
  你施加了魔法吗?

云母丸:我写了个『奴』。

优:奴?

云母丸:也就是仆人的意思。
    这样一来那张纸就会作为我的仆人,
    按照我的命令飞向家主大人那里了。

优:哦、哦……

云母丸:也就是说,文字拥有力量这么回事。

优:……

优:总之,我明白了闪闪丸所接受的委托
  好像和我想象中的内容完全不同。

其他信息

追加日期

  • 2016.11.25


评论

<comments />